西吉县人民检察院
XI JI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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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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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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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与西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全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建立线索移送、联合行动、日常联络、集中办公、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工作常态化协作机制,在全县联合部署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方案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我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红色阵地作用。
方案强调,要对照“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护、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对我县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庆祝建党百年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每处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全覆盖,排查问题无死角。
方案要求,西吉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西吉县检察院一要建立专项行动协调制度,组成专项行动工作组,对我县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线索台账,实现精准监督。二要依托专项行动建立英烈保护常态化协作机制,及时对发现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问题进行研判处置。三要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及时监督整改,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县检察院要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县检察院根据需要,可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等设立公益诉讼英烈保护联系点。四要将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政策制度宣传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形成自觉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捍卫尊崇英烈的浓厚社会氛围。
下一步,西吉县检察院将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行动,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强监督 办实事 护民生”等活动相结合,持续跟进监督,及时掌握动态,有效管护我县烈士纪念设施,确保专项行动出成效。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讲好英烈故事,营造自觉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的良好氛围,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